-
【此时,整个身心有一种恬静之感,使她觉得安详、满足。正如夏日的波浪汇合,失却平衡,四处流散;汇合,流散;整个世界似乎愈来愈深沉地说:“如此而已。”直到那躺在海边沙滩阳光下的人在内心也说:如此而已。再也不要怕,心灵在说。再也不要怕,心灵在说,把沉重的负担交给大海吧,它为众生悲哀叹息,然后又更新,开始,聚合,任意流散。惟有躯体倾听着飞翔的蜜蜂嗡鸣;波涛汹涌,狗儿吠叫,在远处不断地吠叫,吠叫。】
心理哥以前问过我为什么喜欢看书,之前实实在在思考过,所以立刻就答“心里静。”就这么简单,于是对书的类型也没什么要求,散文小说杂文统统都看。看时并不指望收获什么,但求心静。也正是这样的心思,叫我有任何收获时,都觉得格外欣喜。就像周末清早揣着书本上课去的路上,双目所及总能找到东西在匆忙的步调中博我微微一笑,被前一夜风雨打落在电线上的树杈,或是插在门牌上的梧桐树叶,扎根在道路两边又在中央交汇的梧桐树守护着大地的梦,初生的阳光插着叶片间的缝隙溜进来掀起这一天中会上演的五味杂陈。如此而已。
前一阵子买了《达洛卫夫人》,这是今年为数不多还没看过就买回家的书。对我来说看书是一回事而买书又是另一回事,如今看书的渠道实在太多,手机上或是图书馆,买书的意义更多成为一种收藏或是讲究一种心情,在书架间寻觅踱步,隐隐绰绰,藏匿于市井的静水深流。当初看《Hours》时,凭着对妮可基德曼的喜爱对伍尔夫产生了一丝可有可无的好奇,对这本贯穿整部片子的书却未见兴趣。在读了《墙上的斑点》后,虽是喜欢但更觉吃力,之后对伍尔夫的兴趣也就渐渐淡了。买书有时也是讲缘分的,那几日正巧又一次听到《Hours》的原声,也正巧想要买些书看看,在书店里看到它躺在那,几个点就顺理成章的连成了线。装帧简洁,分量轻,随身携带再适合不过了。
装帧好看,这是我买书至关重要的一点。对物品我是一贯的外貌协会,喜欢漂亮的东西,这是初中假小子时期刻意隐藏却仍散落一地的少女心思。漂亮的本子,漂亮的CD。许多当时小众的歌手,也都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我从学校周围的音响店或是盗版碟摊子里拾了出来。虽然大多后来也都广为人知了,几乎要成了街知巷闻的流行乐手,例如lene marlin,千金百分百的片尾曲成就了它口水歌的地位,《Disguise》后来一度成为商铺店家最喜爱的背景音乐,但当初那份以貌取人的期待和不为人知的小得意一圈一圈系紧了对这些歌手的情结。
中学时期喜欢的装帧风格,多少要带些颓废忧郁之类的腔调,郭敬明、饶雪漫、张悦然、林林总总,这些人的装帧设计都是吃准了受众人群的口味的。到现在这个年纪,再看他们的书的确是不合时宜了,但初高中时也是真心的狠狠喜欢过一阵子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实实在在是骗了我不少眼泪。一种类型的书畅销,总有它畅销的道理。我们看不了,还有别人要看。以前也曾经觉得,郭敬明在我们忧伤的时候可以忧伤,现在我们都已被历史的车轮风尘仆仆的碾成89年的老女人了,为什么他还能45度仰天忧伤而不觉得颈椎疼。但某一天又突然明白过来,他就是写书给那帮忧伤的小屁孩看而已,他们需要忧伤,就和我们当初一样。儿童书籍的作者也可以写一辈子,写给他们的儿子、孙子,但这些都不妨碍他们有成熟的思维和眼界。对郭敬明,他的商业头脑和娱乐价值,我们这些曾经读过或没读过,如今却都在议论他的人是没有资格否认了。而其他,交给韩寒评价吧。
几年前有一次朋友学校组织书籍义卖问我要书,整理书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就把《校服的裙摆》拿出来了,尽管当时也是冲着它的装帧去买的,但几年之后的我却毫不犹豫的弃之敝履。那个懦弱忧郁过的小女孩在那一刻早已不是那般模样了,我们就是这样长大的,一步步认真走过每一段路,好坏都是要走过的,好坏都是烙在人生路上的。如此而已。
外派到了新的公司,上班的路途是一段不长不短的公交车程,早出发几分钟时常会有位子坐,于是有一本方便携带又具有可读性的书变得那么重要。“此时,整个身心有一种恬静之感,使她觉得安详、满足。”书中是描述克拉丽莎修补裙子时的感受的,读到时,身上的神经像和过去的某段记忆通了电,打通了时间和空间的阻隔,彼时的感受和当下的触动融为一体。我的,克拉丽莎的,还有伍尔夫的。即刻就想到了心理哥问我的那个为什么喜欢看书的问题,就是这感觉,她拆分地细致,细腻地好像能感觉到一根急速靠近你的针刺破皮肤周围空气时的寒意。
意识流的小说家大概都是这样,近乎冷酷的将自己和别人的心思放到显微镜下剖析。一瞬间的感受可以放大到一天这么长,一天的时光好像足够经历人一辈子的起伏生死。
今天早晨看的是搁置已久的《哭泣的骆驼》,一直以为三毛的文字只是略带感伤,却从不会叫人真正落泪的。可当我看到沙伊达对着鲁阿狂叫着杀我杀我的时候,眼泪倏忽就落在了满车厢的人群里,如不是在上班途中的车厢里,我一定让自己放肆的失声痛哭一场。“地上两具尸体,鲁阿张着眼睛死在那里,沙伊达趴着,鲁阿死的姿势,好似正在向沙伊达爬过去,要用他的身体去盖住她。”用逗号分隔开的再简单不过的陈述句,替那腥红色的惨烈场景给出了大段的留白,骆驼嘶叫的悲鸣,充斥着雷鸣似的巨大回声的天空,好像把读文字的人一同罩进了那一天。但是下了车,还是那条每天必经的路,你还是那个好相处的爱笑的姑娘。如此而已。
现在,夜里九点半,洗洗弄弄之后,还是准备留出一小段时间翻几页书,为了安眠,为了好梦。如此而已。
-
明白到所有痛苦堵在喉头却连一句为什么都问不出口。
哭到鼻子也塞住了,力气也没了,打字的手也在颤抖着。
可是又能怎么办呢?
该懂的都懂了,也知道假以时日一定会好的,痛苦是只能捱的,还能哭就不算太糟的。
不想再多说了,装疯卖傻歇斯底里文艺青年都演完了,普通文艺2B版的祥林嫂轮番登场后,现在也是时候落幕了。
老天啊,你若觉得我还是个好姑娘,善待我吧,好不好?
-
不再欺骗自己,我觉得这是这几年间我学会的最好的东西。
不再刻意隐藏私心隐藏懦弱隐藏各种原本不愿意面对的自己;也不再抓着负面情绪不断放大,灌溉出一个势不可挡的小我世界。
活到这个年纪,很多人不是不了解自己,相反,他们每做一个决定,每选一个爱人都清楚地看到背后驱使的那个最根本的动力。只是逃避,不愿意诚实地面对自己,面对内心难以自持的鄙俗念头——虚荣,嫉妒,自私,诸如此类。这些微不足道的世俗念想往往比真正的罪恶还叫自己难以面对,你清楚地看到它们徜徉在你的血液里,却在它们兴风作浪时无力镇压。压不下去,只好默不作声地给自己披上好看的外衣,与内心截然相反的嘴脸,欺骗别人,更欺骗自己。
可是你不知道,这些念头原本都是无罪的。它们是人性,几千几万年流淌在你的祖祖辈辈的血液里,流淌过这片河域的每一条支流,灌入每一株植物,牢牢地扎根在这片土地上。它们像罂粟,带着人类赋予的原罪。
它们本该同其他品质一样自然,相生相息的存活在每一个身体里,自成一个良性的体系,有的负责爱,有的负责施予,有的负责保卫,有的负责自我激励,有的偶尔使坏。不过火不偏激。但人类对某些品质的过分崇拜,对另一些又有失公正的责难,使得被夸大的美德过多地曝光在太阳底下,被偏颇对待的阴暗面又只能塞在脸谱背后的阴暗角落。暴晒和阴暗,都是它们的催化剂,原有的平衡迅雷不及掩耳地就被打破。适当的欲望变成无止境的贪念,维护自我利益的私心变成损人利己的算计,因羡慕而生的自我激励变成了恨不能叫对方不得再世为人的妒忌。
欲火妒火烧作一团,却害怕叫别人看出来。于是压抑,否认,逃避。渐渐落入恶性循环,无止境的自我逃避成为鄙俗念头的巨大培养皿,建造出一个更大的环状迷宫,没有尽头。看到自己自私的本质,却不断对自己否认,这荒谬的好像你一边胡吃海塞一边不断地对自己说“我不会胖我不会胖”。总之,不论你信不信,别人是不会信的。
一个总在否定自己、讨厌自己,却又期待别人喜欢自己的人,永远体会不到坦然这两个字能够给自己带来多大的自由。承认自己的软弱,从来都是变坚强的第一步。而诚实面对自己,才有资格期盼自由。
-
情感总是成不了男人坚持的理由,却叫天性温润如玉的女人变得坚如磐石。
小时候越是在情感上没有得到满足的女人,越是容易在成人后变得为爱痴狂。
从小失了父爱的沈韶华,童年叫人唏嘘的张爱玲,幼年颠沛流离过着逃难日子的三毛。
韶华对能才讲:“你坐牢我会等你,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给我一个家。”
范柳原说:“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荷西死后,三毛的家没了,生命的意义戛然画上了句点。
韶华生在富庶之家,然而物质上却也说不上是靡衣玉食的。刻薄她的小妈,因恨她母亲而继而将恨转嫁至她身上的父亲,她为情自杀,换来的不过是父亲一句“别管她,死不掉的。”没有爱,于是不会尽心尽力地去照顾她的日常起居。虽只得“不需为钱操心”而已,在当时也已是极大的福分。
“我对金钱没有多大的观念。”
因她从小就不用关注,也无暇顾及。丧母的伤痛,父爱的缺失,足够叫一个还未历人事纷杂的孩子,耗费几年精力,吃几年苦头,再摸索几年的弯路。这一路上的泪都来不及擦拭,还如何分心去理睬有没有更名贵的绸缎,更足分足量的珠宝。
过了这一路,便也一下长大成人,对爱的偏执和金钱的淡漠业已生了根。
来时路那般漫长,偏偏这些女人对疼痛是这么敏感又后知后觉。一路上静默地捱着,不声不响,咬紧牙根,跌倒爬起,心里空洞填不满时,就用肉体的疼痛取而代之,痛时竟也不觉的是痛。回过头才发现那里有着抹不去的损伤,自己都难以面对。
然后又是新一轮的自我斗争。人就是这样与自己较劲的,死活不肯接受自己真实的模样,却还要眼角眉梢带着笑,挺直腰杆地站在人群里。
一个家,说到底,她们不过是要一个安稳的家。一个她们从小巴望着,别人却从不稀罕的家。这个家里会有一个爱她的男人,不离不弃,包容她都不能接受的自己。她会从心底里感激,一些细微的琐事就叫她欢喜。那个男人会懂得她是走过了怎样的一段路,才有了今天的淡漠和执着。
荷西懂得,老天却带走了他。
能才其实也是懂的,但第一次输给了自己的懦弱,第二次输给了命途漂泊。
滚滚红尘,要有多难得,恰逢现世安稳,又遇上懂得的人。
太难了,是不是?
女人是跟着心走的动物,心又是跟着男人的,男人的心却永远是跟着自己的。这是天性,所谓的坏男人,不过就是这个道理。男女天性上的差异,叫男人注定是要让女人伤心的。女人看得明白,心却收不回来。这个人,遇上了就是遇上了。
能才落了难,再见到韶华时,心里已不是当年同样的情绪,心里的无力感叫他觉得面前的沈韶华是这么遥远。那一刻他明白自己已不再是当年送她布老虎的章能才。他清楚看到自己的将来,看清他的身边应该站着一个怎样的女人。他不自知,但心里已做了决定。不需要多交待一句,全部都会写进他的一举一动里。
韶华不明白,他已爱她不起。
生活的贫乏亦有贫乏的好处,那个但求食可果腹的年代,叫两人在历经几年世事纷扰后再见,仍是两颗为爱痴缠的心。
痴缠,这两个字放在韶华身上多美好,因她要的简单,纵然心里恨过一千遍,怨过一万遍;纵然眼前的男人一张口仍是自己,对她如何一路走来的不敢多问一句,她一张口,还是泄了所有情绪。
对爱的偏执,就像燃不尽的陨石,脱离了原有的运行轨迹,爱就是她的地心引力。
能才用口型说的那句“我爱你”还是来得太晚了,那是在韶华提着全部家当出现在能才的小农舍门口时就欠下的,中间错落的这几年时光,足叫韶华吃尽苦头了。而那一刻,却又什么都不计较了。爱,她只要爱就够了。
相遇是命,相爱是命,之后的相忘抑或相守亦是命,自己选择的命。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起初不经意的你我,日后爱恨不停的胶着。
生命滚滚而过,恩怨早已真假难测。
抓住不放的人世间的错,逐渐怪罪前世流传的因果。
数十年后,终叹一句,人生已太艰难,又何必执着太多?
情爱是非皆是命,这样推脱也就好过一些,是不是?




